• 哈哈....从鱼那里淘来点有趣的东东.....

    国庆将至我瑾代表群中央,群务院致所有未婚的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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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慢

    2005-09-08

    扬州慢
      

    [glow=255,cyan,30]淳熙丙申正日,予过维扬。
    夜雪初霁,荠麦弥望。
    入其城则四壁萧条,寒水自碧,
    暮色渐起,戍角悲吟。
    予怀怆然,感慨今昔,因自度此曲。
    千岩老人以为有《黍离》之悲也。[/glow]


    [glow=255,yellow,30]淮左名都,竹西佳处,解鞍少驻初程。
    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
    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
    渐黄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 


    杜郎俊赏,算而今重到须惊。
    纵豆蔻词工,青楼梦好,难赋深情。
    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
    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g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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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榛生

    [此时]
    转眼之间,已经十年。
    十年,其实不过是宇宙洪荒里小小一粒砂。我这边,雨水仍会按时落下,雨天里的红墙灰瓦,安静无语,雨天里的女子仍旧衔一只烟。而遥远之外,芬兰的七月永昼已经来临,太阳煌煌照耀,海水涌动,没有夜,没有时间。
    十年,这世界并没有怎样变化。连通信地址也没有变过。
    我手中的信笺发自一个月前,信奉已经皱旧,邮票也剥落了,不过这次,发信人终于对我说:“请放心,我真的,会忘记你”。
    [1992年]
    小巷窄窄。下着雨。在小巷里我披着雨衣行走。手里拿包红双喜,一只打火机。
    我有理由这样的放肆,因为那天我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奖励一包烟,完全理所应当。
    家人都不知道我吸烟,家教森严被知道一定挨骂。那天下午我站在谁家屋檐下点亮打火机,雨下得真大,我得用手遮着火苗。终于烟点着了,深吸一口,洁白的烟在雨雾里很快消失,多像青春。
    有人在背后敲窗。“喂喂,喂?”
    回头,隔着玻璃一双大大的眼珠瞪着我,乌漆漆。我没睬他,把脸又转过去。
    “喂!”这人又叫,同时敲着玻璃。
    我再转过头去,里面的人示意我到门口去,然后这人从门缝里递出一把钥匙。“麻烦帮我开开门啊。”
    我把门打开。
    这人一跳跳到我面前,像个大猴子。“给我一支烟行吗?”
    我给他一支烟。
    他一边吸烟一边上下打量我。“你哪儿的啊?怎么没见过你啊?”
    “我也没见过你啊?你哪儿的啊?你为什么被关起来啊?”我学着他的腔调。
    这人用袖子遮着烟,防止雨水把烟浇熄。“我女朋友锁的,臭女人真够烦的啊,她怕我出去找别的女孩儿。”说完笑了一下,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了他一眼,他的衣服渐渐被雨水打湿,头发上有串水珠滑落。
    我说:“你快回屋里去吧,我得走了。”
    “我也和你一起走。”他把烟蒂扔到地上,踩了一脚。把门重新锁上。
    “凭什么啊?我又不认识你。”
    “走着走着不就认识了啊。是这样的,我女朋友吧,她把伞拿走了,我没有伞,你的雨衣那么大,我们一起披着行吗?我保证出巷子我就叫出租车,我保证啊。”他说话很慢可是样子很焦急,脸红了额上的青筋也暴出。
    我点点头。谁让我心情好。
    我脱下雨衣,他站到我旁边来,我们每人伸一只手撑起雨衣,"你离我近点啊,不然会淋湿的。”他弯了手臂让我挎着他。
    我挎着他的臂弯,他的手臂,真厚实,真温暖,真漂亮。
    到了巷口他果然叫了出租车,跳上车之前他把手在额头上一撩,俗气的香港电视里阿sir们的动作,我撇撇嘴。

    [一个月以后]
    一个月后我在火车站等车,我将要去B城读书。
    火车站里人真多,大部分都是学生和送学生的家长,灯光很暗,又在下雨。
    这时有人在我背后喊了一声,“喂!”回头,咦这个人我认得,他是那天和我一起抽烟的男孩。
    “你干嘛呀?要去哪儿呀?”他说话的特点是每句话都要带一个感叹词。
    “你管我去哪儿。你呢?”
    “喔我去B城,我女朋友在那儿,还有几个哥们,一起合伙做生意啊。”他身上有个大包,看上去意气风发的样子。
    他突然意识到我和家长站在一起,他有点窘脸又红了。“那我先走了,谢谢你啊,以后再一起抽烟啊。”他一定是感觉到最后这一句失言了,所以转身的动作简直可以成为逃窜。
    爸蚂疑惑地看着我,我讪讪的笑了笑。
    我上了车,坐在铺位上很没意思。天都黑了,外面也没什么景色可看,玻璃窗上只有自己的影子,我无聊的看着自己的影子。
    忽然,我看到了另外一张脸,“还真找到你了啊。”他笑呵呵的。“抽烟吗?”他拿出一包红双喜。
    我们在车厢与车厢的间隙里站着,随着火车有节律的晃悠,把一根烟抽完了。
    “你叫什么啊?我叫韩亮冬。”
    “我叫简蓝。”
    “行,那我们算是正式认识了。”
    这时,车厢里的灯突然熄灭了,同时,火车开始减速,他的身体被惯性推向我这边,他的脸离我那么近,简直要贴到我的脸上来了。
    一瞬间他把手撑在车厢的墙壁上,我整个人被他的双臂包围在里面,他的大眼睛瞪着我。
    “你真好看。”他说。
    “你女朋友好看吗?”这句话真厉害,他一下子被浇醒了,打了个冷颤,他收回自己的手,站好自己的身体。说:“她也挺好看的啊。”
    “你爱她吗?”
    “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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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城遇见]
    到了B城我们一起出了车站,学校的车就把我接走了。远远的我看着他走过天桥,走向地铁通道,然后湮没于人海。我的脸很平静没有什么表情,但是我心里有大把火轰轰烧着,令我窒息。我有点烦。
    宿舍阳台一侧正对着马路,马路对面是一个大超市,同时有电话亭,手表行,文具店,水果铺。晚上有无证小贩卖发卡项链毛公仔,也有办假证件的,也有卖二手自行车的。
    住了一个月,我抽了六包烟,其实我可以控制我自己。大学女生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要过得优雅洁白,要懂得说谢谢,对不起,不客气。要发奋用功,要学有所成。可是我不是那种人,我非常的不擅长这些,我只对音乐和文学感兴趣。我相信生命是我自己的,我应该按照我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就算那是另外一些人看到会痛心疾首的生活。
    我在超市里买了三条烟,扔在床头,家人给的钱没有买烟这一笔开销,所以要把烟先买了,等到学费书费交不出,再打电话回家要,他们不可能不给。我对烟没有什么要求,只要烟丝淡黄细致我都能接受。超市里的烟质量可以保证,外面的假得太多。
    抽着烟我有种贪婪。某一种东西不需要大脑来回忆,完全靠鼻子。当我嗅到红双喜的味道,我会想起那个梅雨季节的小巷,那个雨衣里的臂弯,那列开往B城的火车,电光石火一瞬间压在我脸上的鼻息。我已经记不起那个男孩的脸,但是我记得他身上的香烟味。他和我是多么的类似。
    我在阳台晒太阳,这时候已经是深秋,我带着墨镜,光着脚,把腿搁在阳台的栏杆上。房间里的女孩子都去约会了,这清静真难得,我都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看了一会茨威格,然后开始发呆,也许这种天气最适合做的就是发呆。
    忽然我看见对面公用电话旁边有个人。隔着一条街我看不清楚这个人的脸,不过,从抽烟的姿势判断这个人我认识。是他!很快他的电话打完了,然后双手插在裤袋里就走了。
    我冲下楼去,跑到对面的马路上,这时人已不见。我飞跑到电话亭,还好还没有人来打第二个电话,我按下重播键。
    他打电话给谁呢,也许电话另一端的人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
    电话通了,一个女人在咆哮:“你怎么回事啊你?你不是挺有决心的吗?告诉你你给我滚远点!”
    “我不是韩亮冬,我是他的朋友,你可以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吗?”
    “切,真奇了,这世界上还有人要找他,好,他在学院路那儿卖毛片,被城关的追得到处乱窜,你去找他吧。”

    [君本寂寞]
    晚上的时候我点失眠。想起一句话:君本寂寞谁须记,我是相思自断肠。
    够矫情的,自己也笑了。
    下午跑出去因为太急我忘记穿鞋子,光脚走回来时脚被什么刺伤了,痛从小小的伤口传出来,闷闷的。在闷痛中我睡着了。
    梦见和韩亮冬在一起,在街旁边等公用电话,电话总是打不通,我站着脚很酸很疼,然后就发起烧来。
    第二天起来,脚部的小伤口变得又红又肿,去了医院,发炎伴有伤口化脓。医生大呼小叫让我缝两针。
    缝了针要休息,医生说,尤其不能做剧烈跑动。辅导员特意来看了我,给我放一个星期长假。反正我又不想回家,女孩子们去上课我就在阳台听音乐。
    我时常留意着马路对面,留意那些蹲在地上卖毛片的人,他们的特征不难找:式样不同的旅行袋,一律贼头贼脑的表情,警惕性尤其高。
    从那些贼头贼脑的人当中我寻找着韩亮冬。不过我真笨,长长的学院路我怎么可能就守株逮着了兔。不过幸运的是,第三天的下午我看到一个穿花衣服的青年人,这人蹲在地上卖毛片,对面那个托儿看上去似乎就是韩亮冬。
    我一瘸一拐走下楼去,刚刚过了马路城管的人就来了。一时间风起云涌,三秒钟马路上可疑的人们都走清光。在混乱中谁也没看清谁,我往回走,叹口气。这世界,真正是人潮难渡。
    可是,过马路时,一个人回过了头来。“简蓝!你不是简蓝吗!”韩亮冬跑到我身边来,扶着我。“脚怎么了啊?”
    “走路踩到钉子了。”我平淡地说。
    “嘿,你可真够笨的,疼吗?”
    “不疼。一点也不疼。”
    我们在学校外面的小店里吃面条。他大口大口,看着让人心酸。我把我碗里的给他,他依然吃光。
    他黑了,瘦了,头发也长长了,不过长头发适合他。配他终年不变的杂牌牛仔裤,一辈子拖在外面的大衬衫,双手晃荡无比无聊简直就要变成废人。而我爱上这种气质。这种可以说是非常凄楚的气质。
    我其实同他没什么区别,我们是一类人。
    我是真真正正的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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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不。不]
    我让他每天晚上五点来找我,我可以请他吃面条。他说过学院这儿的面条最好吃。
    他有时候很晚,那是他有地方吃饭了。不过晚了他也依然在楼下喊我。我下楼,站在他对面咯咯笑:“九点了你还来干嘛?”
    “看看你啊。”他无聊的晃晃脑袋,然后就走了。
    他在路灯底下踢着石子,双手插在裤袋里。或者摇着一双长胳膊,路灯映下他一条寂寞的影子,寂寞得快要布满青苔。我真想跑上前去吻他,吻他的脖颈,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他的眼睛。
    我爱上了这个人,要多爱有多爱。
    有一天,他跑过来送我一面镜子。非常漂亮的古董铜镜,一个巴掌大,有个把手,北面的图案是西厢人物。这东西显然价格不菲。
    “说,怎么来的?”我正色道,并不接他手中的镜子。
    “唉我去批发服装到东北卖,全卖了,挣了两千多呐,你不信我?哎呀你怎么不信呢?这镜子回来时在文化市场买的,不贵讲价才九十,你收下吧,你请我吃那么多次饭了。
    我看着他,他额头上的青筋又暴出,我想吻他的额头。
    我接过镜子,照照。镜子映出我的脸,这张脸如此年轻,这张脸也算美丽。我抬起头,看着他,很平静地说:“韩亮冬,我们在一起吧。”
    他呆了一下,他傻了。老半天他的眼睛都没转动。然后他喝了口啤酒,笑了,说:“简蓝我不是不喜欢你,不过你得念书啊而且我有女朋友啊。”
    “你和她早就分手了,就算没分手你们也根本不适合,她不喜欢你,你也不爱她,你爱我!”
    “不不不,简蓝我不爱你。”
    “你真的不爱我?”我拿眼睛逼他。他把眼睛先移开了。
    他低下头,不看我。“我不爱你,你是大学生我是社会上的人,我什么也没有,我当你是好朋友啊。”
    我把铜镜子摔在地上,大步走了,我又退回来,朝他后背狠狠一拳。我知道对这个男人我只能用这种暴力的方法,我得逼着他把他的爱情交给我。
    这人并没有跟上来。

    [一个星期以后]
    有人在楼下喊我。我下楼去。
    我看到两个人,韩亮冬,和韩亮冬身边的女人。从两人站着的姿势来看,这显然是他的女朋友。
    “嗨,你好啊。”她先向我打招呼。这声音我听过,这声音一度在电话里咆哮,那么凶狠那么刁蛮。这声音的主人我一点好感也没有——谁面对情敌会有好感?
    她显然并不知道我和韩亮冬的关系。她当我没什么了不起。她对她自己很有自信。如果大家都认为韩亮冬就是B城街头晃荡的小痞子的话,那么她的气质正好配任何这样的小痞子。
    不过韩亮冬并不同于一般的小痞子。她判断失误。
    她很自在,觉得我是个小玩意。没有侵略感没有威胁性。她说请我喝酒。
    我和他们一起喝酒。我镇静地听他们讲话,不发一言。
    最后我说:“韩亮冬爱的人不是你,你离开他。”
    她笑了,声音很大,大家都看着她。她说:“你问问他自己,你问问他要谁?”
    “我爱我女朋友。”韩亮冬说,手搁在那女人的肩膀上,那女人笑了,韩亮冬的大眼珠子完全倒塌,没有表情。
    “真的?”
    “我再说一次,我爱我女朋友!”
    我站了起来,我高高的抬起头,我并不知道那一刻有眼泪流出我的眼睛。我说:“我走了,你们这两只猪。”
    我慢慢地走回宿舍。洗澡的时候在莲蓬头低下又哭了。我知道韩亮冬在说违心的话,他是怕他配不上我,他要用另一个女人把我请走。
    他做出这种决定真他XX的愚蠢,他是一头蠢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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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年]
    毕业的时候我在同学的留言簿上签下的地址是:B城角落。1996年,我还没有手机,我留的是一个BP CALL。
    我真的不知道B城有什么好,不过坚持着留在了这里。也许这儿工作好找,而且也混熟了。要说按我爸妈的意思回家去,我没准儿都会不习惯。
    人就是这点最可恶。
    大学四年,我也不是一无所学。我一直跟计算机系的人学电脑,懂得一些装机和维护的技巧。当时网吧还没普及,只有市中心的五星级宾馆旁边有几家,是给来中国的外国人士上网用的。里面的陈设大体是一溜桌子并排放着七八台电脑,主营咖啡和茶,上网是副业,一个小时二十元。毕业之前我就在那里帮忙维修,因为懂的人少所以薪水就给得很高。一个月一千五,这笔钱用来交房租。
    同时我还在替人翻译东西,这是个长久但不一定马上收效的工作,一本书翻完会得到不小一笔稿酬,我存起来。同时有个同学在帮人写剧本,介绍我也来写几集。反正又不署我的名字,我敢往最俗气的套路上写,一些桥段播出来还真煽情。
    有时候也画画,有时候也帮人搞策划,有时候被一些人怂恿去公司里做,懒于被管束就出来。总之很放松,没理想,不慌张。我是个自由人。
    其间也认识了一些人,和一些人约会过但是没有喜欢上。有人喜欢我也没追到。三年过的漫长又寂寥,养了一只猫。
    没事时我出去溜猫,唉,一个女人和一只猫。不过我得感谢我的猫,在这里特意记下它的名字,它叫藤。它已走失,请收养它的人对它好一点,它左下巴上边有片淡黄毛,谢谢。那天藤自己跑出去玩,很晚了它没有回来我到处找它,在一站路以外的街边看到他,它蹲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玩着。
    我抱起猫往服装店里瞄了一眼,就那一眼,我看到韩亮冬。

    [猫和那一夜]
    其实店已经打烊了,他在清理货物,算帐。
    我推门悄悄的走过去。他转过头来。
    他说:“简蓝,你真的是简蓝吗?是你吗?”
    我点点头,我抱着我的猫,猫叫了一下。
    我们都笑了。静静的站着,谁也没有动。
    然后猫跑走了。我和韩亮冬紧紧拥抱在一起,我们接吻,我们把保存了三年的心掏出来,交换给对方。
    夜很深了。三年以后的夜,三年以后的街,三年以后的月亮和星子,其实什么都没有变,而什么都变了。
    “你的店?”
    “是啊。”
    “你女朋友呢?”
    “早分手了啊。”他笑了,“其实你什么都知道。”
    “那年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请她帮忙吓吓你啊,她早就结婚了啊。”他说。
    “你这只猪。”我骂他。
    他看住了我,两只大眼珠子是专门为了诱惑我而生。他说:“你骂得对,我真是猪,我真傻。简蓝,这几年我一直想你。”
    韩亮冬送我回去,在门口。我问他:“你现在可以爱我吗?”
    “你现在还爱我吗?”
    那晚他没有走,他留在我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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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榛生

    [一年]
    韩亮冬的店子越做越大,有了分店。
    他买了漂亮的房子,我们搬进去。
    不过,令人难受的是,现在的韩亮冬不同于以前的韩亮冬了。现在的韩亮冬不再把衬衫拖在裤子外面,不再穿牛仔裤,不再抽红双喜,不再吃面条。
    他总是很忙很忙,东扑西扑。生活要求快速精致准确。
    他陪我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对我说我爱你的次数却越来越多。
    他显然心不在焉。他的心全在他的店子上,连一分都不再分给我。
    真气愤。我们的路渐渐走成两条,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我们成了不同的人。
    他有时会建议我给他做财务。“你做我放心啊。”他说。
    我淡淡地摇摇头,把原文书翻过一页,“我不。”
    他走过来,把书合上,看着我,很气。他凭什么气,我又不是他的物品。“我爱你。”他说,“我不想眼看着你过得这样颓废,简蓝。”
    呵,是几时他开始来劝我了,我把书合上电脑的屏幕关上,“我没觉得我颓废,再说,谁说颓废就不可以?你以前也很颓废。”
    “你这样子令我很失望啊。”
    “你同样令我失望。”
    我抓起衣服走到外面去,晚上回来,韩亮冬已经不在家里,桌上一张纸条。“晚饭到外面吃,吃好一点,零钱在抽屉里,今天的事对不起,我爱你。”
    有些女人,一生里有这样的一张纸条可能已经落泪满足了。然而我要的不是一张纸条,我要的是韩亮冬这个人,从前洁净顽皮的少年,从前同我一起在雨檐下抽烟的少年。我失去了他吗?
    我继续翻译那本英文书,词语忽然生涩极了。
    如果我失去他,那是谁抢走了他?是这风刀霜剑一样锋利的生活?还是铁马冰河一样严酷的时间?
    是谁把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大人。
    我向谁来讲理?我怎么把他要回来?

    [离开B城的两年]
    我离开了B城,离开了韩亮冬。这是迟早的事情,我没觉得很为难。
    期间,我并没有和韩亮冬失去联系,我们彼此保留有电话号码。他时常打给我。
    一开始是想劝我回去,后来也就渐渐不再重复做无畏挣扎了。
    再后来,电话也不再打了,我想我们的故事,至此已经完结。
    不过如果有人来问我:你一生里爱过的男人是谁?我会告诉他韩亮冬的名字。
    我们曾经因为找不到彼此而分开过,也曾经因为刻意制造的误会而分开过,现在是因为不再了解而分开。
    但是我真的爱他,想起他,心间如浮云掠过的温柔,如山脉屹立的恒定,如秋叶飘摇的静美。
    新年夜,我独自在家看电视。手机响起。
    隔好久,那边说:“简蓝,回到我身边来,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啊。”他没有说下去。
    我拿着电话摇了摇头,我同样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电话挂断。新年夜不知谁燃起烟花,巨大的花朵远远的在天空盛放,一朵透青,一朵冰白,一朵寒黄。
    真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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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类的情感

    2005-06-11

    西班牙文学小品━Los Sentimientos Humanos(人类的情感)

    从前有一天,人的情感和特质聚会。

    当无聊打第三次哈欠的时候,疯狂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
    兴趣颇有兴味地扬起眉毛;
    而好奇则忍不住的问道:「捉迷藏?!那是什麽??
    那是个游戏,」疯狂解释,
    「我闭起眼睛从一数到一百万,这段时间您们要找地方 躲起来;
    当我数完以後,第一个被我抓到的人要代替我的位置继续这个游戏。」
    热情赞成地在愉悦身边跳舞;
    快乐因为说服了疑惑和从来没对什麽产生兴趣的漠不关心而一直跳跃。
    但不是所有人都想叁加这个游戏。

    真实不想玩,因为他觉得「为什麽我要躲起来?」;
    优越感认为这是一个愚蠢的游戏(事实上,是因为这游戏不是它想出来的主意)
    而懦弱则选择了不要冒险。

    「一,二,三」……疯狂数着。

    懒惰是第一个躲起来的,正如同平常一样,它不想离开第一块石头那麽远。
    信念跑到天上;而忌妒躲到了靠着自己力量赢得最高树冠的胜利的背後;
    大方找不到一个可以躲藏的地方,因为它找到的每个地方都比较适合它的朋友:
    清如明镜的湖给美丽; 树洞是害羞最佳的藏处;而自由应该跟着蝴蝶飞翔。

    所以最後大方他选择站在太阳的光线底下。
    相反的,自私从一开始就找到了一个只适合自己的地方。又通风,又舒服。
    谎言躲到海洋的底部(骗人的,其实它躲在彩虹的背後);
    热情和欲望跑到了火山的中间。

    遗忘呢??我也忘了,反正不重要。
    当疯狂数到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的时候,爱情还是没找到躲的地方,
    因为它找到的所有地点都已经有人了。

    不过它注意到一棵玫瑰树,因此它温柔地躲到花丛里面。
    「一百万!」疯狂数完了开始找人。

    第一个找到的是躲在距离石头三步处的懒惰。
    接着它听到信念在天上跟上帝争吵的声音,
    而且还感受到热情和欲望在火山里的脉动。
    一个不小心,又发现了忌妒,当然,还有它身前的胜利。
    疯狂根本不需要去找自私,因为自私躲在虎头蜂的巢里。

    走了很久,疯狂也渴了。
    没想到,在湖里找到美丽和坐在湖畔不知道该躲在哪个角落的疑惑。
    接着它陆续找到了所有人。

    潜能在草地上;苦恼在一个黑暗的洞里;
    谎言在海洋里面(还是骗人的,它躲在彩虹後面);
    遗忘根本忘记自己在玩捉迷藏,最後,只剩下爱情了。
    疯狂在每棵树的後面,星球上的每个缝隙,所有的山上都找不到爱情。

    就在它正要放弃的那一刹那,发现了玫瑰树和玫瑰花。
    它抓住了树枝,开始晃动这棵树,结果听到一声痛彻心扉的惨叫。
    原来玫瑰的刺伤了爱情的眼睛。
    疯狂哭着,哀求着,请求爱情的原谅,并承诺当爱情一辈子的导盲犬。
    自从它们在地球上第一次玩过捉迷藏之後,爱情就盲目了。
    而疯狂总是伴随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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